发布时间:2018/08/14
甲 方(被代理公司): 上海邦杨轴承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西路5932号
乙方(代理人):
经 营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 代理文化
1. 服务大众
乙方在接待每一位了解邦杨轴承的客户都要有一个热情、诚恳、礼貌、尊重、亲切、友好、谅解等服务态度。
2. 正确选型
乙方给予客户产品之前要确定、落实客户的使用情况,确保产品相对使用性。
3. 优先发货
在乙方可控制的范围内,保证承诺客户的货期,不得故意逾期或马虎对待。
二、 授权产品及市场和结算价
甲方授权与乙方代理经营_____等系列产品(以下简 称“授权产品”)。
1. 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1价格)进行结算,报价见附件
2. 乙方销售承诺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____级代理。乙方承诺: 在 2017 年 12 月 09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之间对_________产品销售,甲方结算价销售总金额为拾万元整 以上。
3. 乙方销售奖励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贰拾万元整可享有奖励(2价格)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叁拾万元整可享有奖励(3价格)
三、 代理区域
1.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附选区域:
2. 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 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 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 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 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 乙方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或奖励中扣 除及至其它方式。
6. 乙方连续6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五、 甲方的义务
1. 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 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 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六、 乙方义务
1. 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 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3.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4. 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甲方提供培训资料)
5. 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6.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高温轴承”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7. 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8.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9.
七、 保密责任
1. 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格、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 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八、 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2008 年 2月1 日起至 2009年1 月 30 日止。届时如需续约, 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九、 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